尊敬的東辰·陽光清華C區16#-30#業主:
您購買的東辰·陽光清華C區16#-30#商品房住宅小區現已施工完畢,并通過驗收達到交付使用條件,根據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約定,我們將如期交房,我公司全體員工恭迎您“回家”!
為幫助您順利、有序地辦理房屋交接手續,建議您根據我們安排的集中交房時間前來辦理接房手續,每日辦理的時間為:9:00~17:30。
一、交房時間安排
2011年9月23日 東辰.陽光清華C區16、17、18、19幢
2011年9月24日 東辰.陽光清華C區20、21、22、23幢
2011年9月25日 東辰.陽光清華C區24、25、26、27幢
2011年9月26日 東辰.陽光清華C區28、29、30幢
二、接房所需的資料及費用
1、入住通知書(現場索取及填制)
2、合同買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
3、業主所持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原件
4、房款已全部結清(按揭或公積金貸款者必須辦理完畢且全額到帳)
5、房款全部繳款票據原件
6、現金預付不低于6個月的物業服務費,按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米0.75元。
7、辦理分戶權屬手續
預付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契稅、登記費。住宅:契稅=房款X4%,(其中: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90m2以下者按1%征收,90—140 m2者按2%征收),其他費用按房款的0.5%計算。車庫暫按總房款的5.5%預收取,最終據實結算,多退少補。
如有共有人,共有人也必須親自到場,并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。
重要提示:屬于家庭(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人子女)唯一住房的須提供以下資料,并在接房時提供:
1)、由戶口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購買家庭唯一住房證明;
2)、書面誠信保證書;
3)、戶口簿、結婚證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4)、未婚:出具未婚證明原件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)
5)離異:出具未婚證明(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)
8、若委托他人辦理,需提供公證處出具的《公證委托書》原件一份。
三、交房地點:東辰陽光清華售房部
四、溫馨提示
1、根據《物業管理條列》規定,在我公司符合交房條件的前提下,無論您本次是否按期辦理接房手續,東辰·陽光清華C區受托物業服務單位東辰物業服務公司都將從2011年11月1日起開始計算并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。
2、本公告為履行向業主告知的義務,請仔細閱讀,以免誤解。
3、咨詢電話:0816-6336666
特此公告
四川東辰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